最高法院:支持公民根据法律获得政府信息。如
栏目:专题报道 发布时间:2025-05-23 09:16
5月20日,2011年颁发的最高法院将同时删除。 最高法院行政庭高级法官李小素列列莫伊(Li Xiaomei)提出,在人民法院审判后,人们认为政府的信息是必须根据法律披露的范围之一,并且必须在20个工作日之内向政府提供判决。 记者询问:解释的第11条对于履行行政当局披露政府信息的责任的责任相对明确的规定。他们的考虑是什么? 在这方面,Li Xiaomei说第11条是判决和付款的规定。在解释的制定和转型期间,我们根据GO信息诉讼构建是一项付款诉讼,因此我们已经对本文进行了规定,必须做出重大回应并支持各方根据法律获得政府信息。 Li Xiaomei提出,根据《政府信息披露的规定》第33条,如果行政机构收到披露政府信息的申请并可能亲自回应,则必须对该地区做出回应。如果无法做出响应,则必须在接收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响应。因此,在人民法院审判后,人们认为政府的信息是法律应披露的范围之一,并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了判决,以支付政府的信息向原告付款。本文的第1、2和第3项在拒绝或稍微拒绝披露的情况下区分,被告在没有合法的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在截止日期内做出回应,并且可以识别政府信息的内容并分开Ely分开。 Li Xiaomei说,法院法院在法院申请披露的信息应在法律上披露。根据《行政诉讼法》第73条,被告裁定将在披露政府信息披露法规的20个工作日内披露。它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原告根据法律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,并进一步确保纠纷已修复。 (记者Liu Shijiong和Lu Xiaona) 负责编辑:[Li Ji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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